近日,國浩上海提供法律服務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星新材”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項目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批復。三星新材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7,623.89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為三星新材的控股股東金璽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璽泰”)。
在此之前,國浩上海已助力金璽泰于2023年通過“協議轉讓+表決權放棄”為主體的交易方案取得三星新材的控制權,通過本次發行金璽泰將提高其對上市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從而進一步穩固其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三星新材系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3578),是我國低溫儲藏設備玻璃門體細分行業龍頭,在相關工藝如門體組裝、玻璃深加工和應用等方面積累了二十年的經驗。金璽泰完成對三星新材控制權的收購后,已憑借其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豐厚的綜合實力助力上市公司實現向光伏玻璃產品制造相關行業的擴展。本次發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資本實力和資產規模將得到進一步提升,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后將有助于夯實上市公司的業務發展基礎,增強上市公司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經營能力,促進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的持續發展,為上市公司進一步做大做強提供資金保障。
在本次發行項目中,國浩上海作為上市公司的專項法律顧問,面臨眾多客觀情況的變化,以及作為與控制權轉讓、資產收購等同時公告的相關交易的復雜性,憑借多年來在資本市場業務領域積累的豐富經驗,提供了包括法律盡職調查、項目申報、審核問詢溝通及回復等在內的全流程法律服務,以專業的能力、優質的服務和堅持不懈的品質,順利應對了各項重難點法律問題的考驗和時間的檢驗,贏得了客戶和保薦機構等參與各方的充分認可和贊譽。本項目負責團隊包括國浩上海合伙人林琳、陳杰,律師米豪、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