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國浩重慶合伙人羅丹參加了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組織的對重慶某化工企業的合規整改聽證會,作為第三方組織專家成員代表發表了第三方組織的考察意見,該考察意見為辦案機關依法處理涉案企業做出了重要參考,最終該企業通過合規考察驗收合格。
2020年8月,重慶某化工企業管理人員指揮員工將事故池中違規存放的污水用于澆灌廠區綠化帶,導致污水從綠化帶滲出造成環境污染,對周邊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環保局監測發現后對該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以涉事人員涉嫌污染環境罪移送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了解到,涉案企業是一家從事雙氧水生產的民營企業,由當地政府重點招商引資,其雙氧水生產年產量占整個川渝地區總產量的50%,是川渝地區最大的雙氧水生產企業,年銷售額約3.6億元,為當地創稅、安排就業做出了較大貢獻。檢察機關進行辦案影響評估分析后,聽取了公司合規的意愿,并委托國浩重慶羅丹律師等人員作為第三方組織專家對涉案企業合規承諾進行調查、監督、評估、考察。
2022年7月至9月,國浩重慶律師等第三方組織成員多次前往涉案企業深入開展調查,對涉案企業造成環境污染的成因、公司內控制度、應急處理機制等進行深入分析、列出整改清單、完善合規整改方案,并指導督促企業“真整改”“真合規”,避免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成為走過場的“紙面合規”。
作為重慶市第一批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才庫人員,羅丹律師參與辦理涉企合規案件,系探索建立“檢察主導、各方參與、客觀中立、強化監督”的第三方機制的重要實踐,也是國浩律師參與推動檢察機關工作改革、踐行社會責任的重要舉措,對律師作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人員參與刑事涉案企業監督評估工作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國浩重慶參與本次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調查、監督、評估、考察的全流程,項目組成員包括國浩重慶合伙人羅丹、袁云宇,律師游小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