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做出《關于核準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主要股東的批復》,核準北京指南針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股東;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批準《網信證券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實施以來,國內首例證券公司破產重整案。
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聯合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遼寧同文律師事務所共同擔任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國浩北京合伙人李長皓律師受沈陽市中級法院指定,擔任管理人負責人,全面負責并具體組織實施網信證券破產重整工作。網信證券的重整成功,為證券公司市場化法治化完成風險處置提供了成功案例。
依據《重整計劃》,北京指南針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將向網信證券投入15億元用于清償債務。重整成功后的網信證券不但卸掉了近50億元債務負擔,化解了重大系統性金融風險,而且成功植入新股東指南針公司銳意進取,務實穩健的企業基因。相信涅槃重生的網信證券將實現跨越式發展,更好的服務遼沈經濟、服務國家東北振興戰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