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山西省長治縣經坊鐵廠(以下簡稱“經坊鐵廠”)由山西省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清算程序。國浩太原辦公室作為經坊鐵廠破產管理人聘請的律師為該破產清算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經坊鐵廠成立于1970年,企業類型為全民所有制,1997年12月因不適應市場環境停產。停產期間,企業喪失收入來源,職工下崗失業、社保無力繳納、債權無法清償。經坊鐵廠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后涉及402名職工安置,職工情況較為復雜,涉及在崗、離職、超齡未退、雙重勞動關系、工傷、殘疾、去世等各類情況。
國浩太原接受經坊鐵廠破產管理人的委托后,積極與企業、上級主管部門、人民法院、社保部門、稅務部門、市場監管、自然資源、公安戶籍等相關機構對接,發揮府院聯動作用,妥善安置職工,解決了困繞長治縣政府多年的職工群訪問題,緩和債權人的情緒,有效解決各項歷史遺留問題,為項目提供了從破產受理至終結的全階段法律服務。該案為山西省長治市上黨區終結的第一起破產清算案件,獲得了企業職工、政府主管部門及人民法院等相關主體的一致好評,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該項目由國浩太原管理合伙人李煥清負責,項目組成員包括國浩太原律師馮利敏、崔洪雁、葉振韋,實習律師張曉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