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3月停牌至今的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ST東北高)于2009年12月31日公告其分立上市方案。公告稱,公司將分立為龍江發展和吉林高速兩家上市公司,在今后的證券市場各為其政。分立的具體方案為,ST東北高將分立為兩家股份有限公司,即龍江發展和吉林高速。
龍江發展和吉林高速將按照分立重組上市方案的約定,依法承繼原東北高速的資產、負債、權益、業務和人員,原東北高速在分立完成后依法注銷;龍江發展和吉林高速的股票經核準后上市。此外,東北高速在分立日在冊的所有股東,其持有的每股東北高速股份,將轉換為1股龍江發展和1股吉林高速。在此基礎上,龍高集團將其持有的吉林高速股份與吉高集團持有的龍江發展股份互相無償劃轉,上述股權劃轉是本次分立重組上市的一部分,將在分立后公司股票上市前完成。
為保護ST東北高對本次公司分立持有異議的股東的利益,方案將賦予異議股東現金選擇權,并安排第三方作為現金選擇權提供方,現金對價為每股3.73元。
公司同時表示,分立重組上市仍需取得公司股東大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交通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批準。如本次公司分立重組上市的先決條件未能得到滿足,則本次分立自始不生效。
公司認為,本次分立重組上市,使東北高速的主要經營性資產按屬地原則分歸兩家分立后公司所有,資產劃分清晰,更有利于各分立后公司獲得各自地方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
這樣將完整的上市資產分立為兩家獨立個體后又雙雙上市的情況,在A股市場尚屬首例。本集團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重組法律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