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浩福州續聘為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期為2019年至2020年。
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4日掛牌成立,同時加掛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按照《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整合了福建省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內資)的監管職責,省商務廳的融資租賃公司(外資)、商業保理公司的監管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推進全省企業上市和再融資職責等。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地方金融監管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福建省有關金融協調服務、地方金融監管、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以及承擔省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日常工作等。
國浩福州自2016年起受聘為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常年法律顧問,2018年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成立以來,國浩福州即擔任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常年法律顧問。除接受日常法律咨詢外,國浩律師協助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立法,并為福建省各類交易場所整治、互聯網金融清理整頓等地方重大金融監管活動提供了有力的專業支持。本年度該項目的經辦律師是國浩福州合伙人許明、郭里錚、王曉昉,律師楊詩嬋、賴文婷、柯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