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174,以下簡稱“元力股份”)創業板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
國浩福州辦公室受聘擔任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國浩福州合伙人李彤為負責人,律師高鵬、向亮以及律師助理楊雄壬等為主要項目成員,為本項目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國浩律師在滿足現有行業監管政策的前提下,為元力股份尋求最佳解決方案,切實滿足公司非公開發行相關合規要求,其勤勉盡責和專業的法律服務,贏得了元力股份及相關合作機構的高度認可。
元力股份成立于1999年,主要從事木質活性炭和白炭黑中間體—硅酸鈉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元力股份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活性炭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從成立時500噸的產銷規模,發展到2019年產銷規模突破8萬噸,增長160倍?;钚蕴慨a品覆蓋發酵、食品添加劑、醫藥、化工、水處理、環保等行業,享有較高的市場美譽度和品牌忠誠度,連續多年產量、銷售量、出口量居全國第一,是國內綜合實力最強的木質活性炭生產企業。
元力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7,344萬股(含7,344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8,345萬元(含88,345萬元)。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南平工業園區活性炭建設項目、南平元力活性炭研發中心建設項和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從而優化提升產品結構,提升整體研發實力,增強公司的資金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