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浩福州中標為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期為2021年至2024年。
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4日掛牌成立,同時加掛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按照《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整合了福建省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內資)的監管職責,省商務廳的融資租賃公司(外資)、商業保理公司的監管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推進全省企業上市和再融資職責等。
國浩福州自2016年起受聘為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常年法律顧問,2018年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成立以來,國浩福州即擔任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的常年法律顧問。除提供日常法律服務外,國浩律師協助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立法,參與撰寫《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并為福建省各類交易場所整治、互聯網金融清理整頓等地方重大金融監管活動提供了有力的專業支持。本年度該項目的經辦律師包括國浩福州合伙人郭里錚、王曉昉、賴文婷,律師葉惠英、江建華、鄭玉彤。
除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外,國浩福州還受聘擔任福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金局、福清市人民政府等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形成金融監管法律服務的業務矩陣,為福建省的金融良性發展以及金融監管部門的依法行政,提供專業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