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網絡暴力事件的發生呈上升趨勢?
談到網絡暴力事件成因時,董晨宇介紹,在傳播學中有一個概念叫“去抑制化”效應。在現實生活當中,人們的人際交往會遵守一種基本的社交禮儀;但在互聯網中,由于匿名化的原因,人們會把現實中的社會規范“去抑制化”,“這時候人性當中比較陰暗的一面就會更容易暴露出來”。
除了網絡本身的特點外,網友的從眾心理也會在網絡暴力事件中發揮作用。在討論一些社會議題時,網友會傾向于“選邊站隊”,選擇與自己相近的觀點,并對相左觀點進行反駁、抨擊,甚至上升到人身侮辱和誹謗。
周世虹認為,網絡暴力也暴露出當前對網絡平臺監管的不足。盡管,目前我國刑法、民法、行政法中都有關于網絡監管的內容,但是缺乏操作性、針對性以及時效性。
“傳統的立法模式講究‘事后制裁’,然而這已經不能適應互聯網時代的發展趨勢了?!敝苁篮邕M一步解釋稱,傳統立法的事后制裁要經過起訴、偵查、審判,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然而網絡暴力發生的速度之快、范圍之廣,都使得事后懲罰難以達到立法和執法的目的。
周世虹表示,當前從法律上懲罰網絡暴力施暴者依然存在不少障礙。“假如一個網絡暴力受害者決定起訴,他會發現根本不知道要起訴誰,取證也很困難,因為網絡上的內容隨時可能消失、隱藏。按照現在的規定,必須通過公證處來公證網頁后才能作為證據提交”,正因如此,當一個普通網友遭遇網絡暴力時,他是很弱小的,會感到非常無助,根本無力對抗。
如果當事人的行為有違道德倫理,對其進行網絡暴力是否合理?
在一些引發網絡暴力的社會事件中,假如當事人的某些行為的確有違社會禮俗,那么針對他的網絡暴力是否合理?
“網暴這個行為本身就是錯的,它(網暴)的對錯不應該以被網暴者的對錯作為前提。”作為社交媒體的研究者,董晨宇常年活躍在社交媒體中,在他看來,部分網民的行為已經變成了一種完全感性的處理方式,譬如很多受害者在遭受了網絡暴力之后,會在未來很多年找不到工作,或者不管他到哪里就職,網友都會網暴他所在的公司,“這種暴力是沒有任何量刑的”。
因此,網絡暴力最根本的一個問題是,施暴者以不正當的手段完成他自以為是正當的目的。
周世虹對此持有相同意見。周世虹解釋道,從法律意義上講,網友在進行道德審判時的證據來源、手段、范圍都不明確,甚至已經超過了法律的界限。
周世虹表示,在法律審判中,只要當事人受到相應的懲罰后,就可以免去責難。但是道德審判會延伸,“所以這種情況下,有的時候道德審判可能比法律審判還厲害”。
網絡暴力立法存在什么困難?
周世虹介紹,目前網絡暴力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但這并不意味著網絡暴力是不受法律制裁的,如果施暴者在實施網絡暴力的過程中其手段構成了違法,比如侮辱、誹謗、尋釁滋事等,那么依然可以將網絡暴力分解成其他的違法現象和違法行為,對施暴者予以懲處。
由于網絡暴力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精神傷害而非肉體傷害,沒有明顯的表征,這就導致很難從法律上確立衡量其危害性的標準。
“據我了解,目前沒有哪一條法律直接規定了網絡暴力,更沒有哪一部法律是針對網絡暴力的?!敝苁篮缯J為短期內制定并出臺一部網絡暴力法并不太現實,但可以制定相關條例,或者在其他法律修改的時候,加上與網絡暴力有關的內容。
面對網絡暴力,未來我們能做些什么?
“如果用傳統的立法規律來立互聯網上的法,很可能存在不適應的問題。”周世虹建議,考慮到網絡傳播的時效性,未來立法者可以借鑒新聞傳播學的一些理論和觀點來彌補當前存在的不足之處。
董晨宇表示,網絡暴力的本質是私刑的復興,因此對其的治理必須是多方位、立體化的。除了政府之外,平臺理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董晨宇認為,平臺是最有機會在第一時間為網絡暴力受害者提供保護的一方,比如說當社交媒體用戶在遭受大規模網暴時,平臺通過大數據偵測到其收到的負面留言在迅速增多,這個時候平臺可以介入,幫助該用戶過濾不友好的言論,或者暫時關閉回復功能。另外,平臺也可以對施暴者予以懲處,比如對其禁言或者銷號。
除了平臺,普通網友也應保持同理心,理性發聲。董晨宇表示,在碎片化傳播時代,最重要的媒介素養之一就是“讓子彈飛一會兒”,而不是急于站隊。在許多新聞的評論區,部分網友并不是對某件事進行理性討論,而是用謾罵強調自身立場。
與此同時,董晨宇也呼吁社會應該持續關注網絡暴力現象,不斷推動網絡暴力治理。在互聯網“三分鐘熱度”效應下,當下一次網絡暴力再次引發人們關注時,一定是另外一個受害者出現的時候。
“網絡暴力是常態化的,是游擊戰式的,是細微的,是我們的肉眼可能沒法察覺的。”正因如此,如今直接去參與討論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話題,已經變成風險越來越高的一件事情。在這種環境下,我們每個人都很有可能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來源:央視網 記者:王靜遠、彭俊 編輯:李夏 發布時間:2022年03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