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法律雜志ISSUE3.12
由合伙人孫婷娟帶領的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為客戶中國華電與印尼國有電力公司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投資的21億美元合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中國華電是香港上市公司華電國際電力的國有母公司。貝克?麥堅時印尼團隊為中國華電提供印尼法律服務。
合資企業將在南蘇門答臘省建造4 x 600MW坑口電站,中國華電將持有合資公司51%的股權。該項目被譽為印尼最大的坑口電力站的項目。此項目是由國家發展銀行資助。根據孫律師說,雙方需進行進一步磋商。目前為止施工日期仍然待定。
項目合同是在與上海舉行的印中能源論壇之際簽署的。在該壇上,共簽署了價值高達42.6億美元的能源投資協議,項目亦包括能源、采礦、以煤轉化學物等其他領域。印尼總理蘇西洛?班邦?尤多約諾與及國家發改委主席馬凱見證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