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牟敦國/上海證券報2006-12-13
現在還有27位大慶聯誼共同訴訟民事賠償案的原告投資者沒有與代理律師團取得聯系,大約60萬元的賠償款還在等待著它們的主人。這是記者昨日從大慶聯誼共同訴訟民事賠償案的上海代理律師團首席律師宣偉華處獲悉的消息。宣律師希望這些投資者看到消息后能盡快與律師團取得聯系。
九成賠償款發放到位
據了解,該案上海律師團代理的原告共有293人,獲賠償執行款本息合計680多萬元。不過,由于該案從立案起訴到拿到執行款,前后歷經時間將近五年,五年時間里,不少原告的住址和通訊方式幾經變更,甚至有的原告本人已經死亡,這都給律師團與原告的聯絡增加了難度。因此,律師團在整個案件歷程中,與每個原告個人都進行過單獨聯系,并在每次的《關于訴訟進展的告知函》中都一再強調當原告聯系方式變更后,要及時與律師團聯系,但也許是部分人確實放棄了希望,在變更聯系方式后并沒有通知律師團,以致于在發放執行款時無法與他們取得聯系,這才出現有人獲賠后未能前來領取賠償款的情況。不過,令宣律師感到欣慰的是,畢竟已經有九成以上的原告投資者把賠償款拿到手了,剩下的27位未能聯系到的勝訴原告投資者中,18位為上海地區的,9位為上海地區以外的,27人中間,獲賠款數目最大的為20多萬元。
獲賠股民又喜又驚
據宣律師介紹,這次賠償款的發放是從上周五,也就是12月8日開始發放的,在雙休日里,律師團員工也沒有休息,加班加點只為早一點把賠償款發放到投資者手中。因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代理的原告中獲賠的人數將近三百人,為安全便捷起見,律師團提前為各原告辦理了銀行存折,存入其獲賠的錢款。隨后,律師團通過媒體并逐一電話通知原告分日分時段集中前來事務所領取存折,并簽收法院裁定書等文件。
該案執行款的領取手續是宣偉華、徐少輝等律師于12月4日上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辦理的,當天中午,執行款項就劃轉到律師團所在的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的賬戶上了。當天下午,宣律師等就急飛上海,部署原告代理律師團投入到繁瑣而復雜的執行款分配的準備工作。由于準備充分,經過努力,律師團聯系上了大部分原告。因事先做好了周密安排,并部署了八九位律師和工作人員在現場辦公,整個發放工作忙而不亂。來領款的原告笑逐顏開,神情中充滿了驚喜和感激,慨嘆這是“年底紅包”。這些原告中,年紀最大的已有88歲,這位老人在得到消息后,依然精神矍鑠地來到現場領款,還送了一面錦旗。此外,也有夫妻倆、母女、兄妹等一家人同時獲得賠償的,場面頗為熱鬧、喜慶。附近還有杭州、蘇州的數位投資者聞訊后也專門來滬領取了執行款。
其實,相當多的原告歷經漫長的五年,由希望到失望,對這些賠償款早就在心里放棄了,他們想不到經過律師團的不懈努力,最終還是拿到了這筆遲到的賠償款。“不容易啊”和“太感謝你們了”,是原告們來領款時說得最多的話。有些原告還送來了錦旗、香檳、巧克力等以表達他們的謝意,還有些一定要找到宣偉華律師,要當面道謝、合影留念。
獲賠“搭便車”尚需時日
不過,宣律師也表示,大慶聯誼案原告投資者拿到賠償款的消息公布后,也有不少投資者來電話詢問,自己當初也因買賣大慶聯誼股票遭受損失,是否也能獲得賠償。宣律師對這些投資者也作了耐心解釋,一是該案有訴訟時效規定,只有在2002年3月31日前提起訴訟的投資者才能有勝訴權;二是提起訴訟的投資者也要視其買入賣出股票的時點是否符合法院確定的虛假陳述揭露日和實施日的界定,畢竟當初起訴的近1000多名原告中,只有450多名原告的訴訟請求得到支持;三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不訴不理,目前的原告投資者勝訴,并不代表其他類似的投資者也能獲賠。當然,如果引入了集團訴訟制度,這一情況就會大大改觀,一人勝訴,其他未起訴的投資者也可能“搭便車”獲賠。
大慶聯誼案執行到位,遲來的正義給人送來了驚喜,也讓人感慨萬千。而遺憾的是,還有一小部分原告無法聯系上。因此,律師團希望借本報告知這些與律師團失去聯系的原告,無論是上海的還是外地的,在見到本報道后即刻與律師團取得聯系,以確定如何領取其應得的賠償款。律師團的聯系方式為: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 黃萍小姐 電話:021-52341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