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芬棉/法制日報2006-12-7
2006年12月4日,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宣偉華、徐少輝律師從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一次性領取了執行款907萬元。至此,中國第一例因虛假陳述而引發的證券民事索賠共同訴訟案,在經歷近五年的起訴、上訴、執行等民事程序后,終于結案。381位參加起訴大慶聯誼的共同訴訟參與者將獲得賠償。
代理律師郭峰告訴記者,他們將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計算每個人的賠償數額,在扣除前期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風險代理費之后,按照與投資者簽訂的協議,向相關投資者發放賠償款。宣偉華也通過記者提醒投資者,一定要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終審判決書原件等材料,去事務所領取賠償款,原則上不能代領。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權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因大慶聯誼虛假陳述而受損失的679位投資者以共同訴訟的方式,于2002年3月29日向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標的近2000萬元。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據此,法院最終確定參與起訴的原告為572位,訴訟標的合計1500多萬元。
2004年8月20日,哈爾濱中院作出了一審民事判決,其中456位原告獲得勝訴,116位原告敗訴,判決勝訴原告獲賠金額878.5萬元。在456位勝訴原告中,381位原告參與了共同訴訟。2004年12月21日,黑龍江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除3起案件改判,其余均維持原判,判決大慶聯誼賠償金額約883.7萬元,上市保薦人申銀萬國股份公司對433名上訴人賠償金額608萬元的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2005年1月9日,代理律師代勝訴投資者向哈爾濱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接到強制執行申請書后,哈爾濱中院執行局先后扣劃大慶聯誼現金100萬,查封、扣押車輛8臺并查封了位于北京的價值過千萬元房產。
然而不久,大慶聯誼案的執行便陷入僵局。宣偉華說,拍賣被查封的房產時,第三人對擬執行的房產提出異議。第三人的執行異議原本是一個非常容易作出法律判斷的小案,哈爾濱中院也迅速駁回了其異議,但是該第三人又向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幾經波折,時間過去了一年半。
在此情況下,哈爾濱中院不得不開始執行承擔大部分連帶責任的申銀萬國。10月19日,申銀萬國將600多萬元劃入了哈爾濱中院的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