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健/《法苑》月刊2007年第7期
2004年底,司法部與香港律政司簽署了《關于推進內地與香港法律服務合作的會議紀要》;2005年5月,中華全國律師協議會出通知,支持內地律師到香港開展法律服務業務,推動兩地法律服務業的共同發展。
2006年6月,上海瑛明律師事務所在香港開設分所,市律協呂紅兵會長專程飛赴香港參加開業典禮,向全國律師事務所在香港的第一批分所、上海律師事務所在香港的第一家分所表示熱烈祝賀。一年多來,該所充分利用地緣優勢、廣泛收集和運用從境外媒體中得到的大量信息;為境內外公司上市,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公司的注冊、年檢,以及境外基金在國內投資、收購、兼并、重組等提供優良的法律服務;不僅與中聯辦、香港律政司建立了工作關系,與香港律師會建立了融洽的關系,還同香港律師開展了廣泛的合作,業績斐然。
上海第二家進駐香港的段和段律師事務所于今年5月正式開業。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于宇、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桂曉民、市律協會長呂紅兵等專程前往禮賀。該所負責人段祺華、龔曉航律師早年在香港律師樓工作過一段時間,對香港律師業比較了解,龔曉航律師對香港法法律也頗有研究,并參與了《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他說:我們的香港分所定位于涉外法律服務,業務和客戶30%與香港有關。中國加入WTO以后,境外客戶特別是全球500強企業一般都是先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設立公司,建立防火墻,然后進入中國內地;中國內地的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要走出國門投資,也是先在香港設立公司,以開發海外市場;還有更多的港澳同胞鐘情于投資內地建設事業;這是一個很大的市場!目前,很多境外所已在國內設立了辦事處,上海律師業必須實施“走出去”的戰略,而香港不僅是投資中心,更是連接歐美的橋梁。祖國改革開放的政策和CEPA要求為內地律師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和暢通的渠道,將法律服務擴大到香港,有利于中國律師學習和適應法律服務國際化市場規則,有助于提高中國律師的國際化法律服務水準,對中國律師業與國際接軌大有裨益。
即將在香港開設分所的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從2001年起就與香港律師業務開展合作,每年都派遣律師到香港律師樓工作,在實施CEPA以后,更與香港最大的華人律師行胡關李羅律師事務所建立了聯營關系。曾在2002-2003年赴港工作的國潔律師集國事務所上海辦公室副主任倪俊驥頗有感解地說:在港工作期間收獲頗豐,感覺香港文化的魅力,學習境外上市業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了解香港律師的執業風檢、執業規則,香港律師嚴謹和認真的敬業精神和專業化的業務水平使我們深受教益。從長期的緊密聯系和良好的合作關系,發展到香港開設分所拓展業務空間,對國浩而言,也就頗順理成章,不到渠成了!
據悉,金茂律師事務所也將于年內在香港舉行金茂分所開業典禮。
香港的今天繁榮昌盛,香港的明天更加美好。同樣,關注香港、進駐香港的上海律師的未來必將更加燦爛輝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