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第一版/2008年10月16日
“法律援助-陽光行動”今天在京正式啟動,并收到首筆捐款,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向“法律援助-陽光行動”捐款人民幣10萬元。據介紹,該項行動是由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制日報社等七家單位聯合組織發起的。
記者了解到,“法律援助?陽光行動”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律師公證陽光行動----5-12孤殘法律援助專項基金”,用于資助5-12地震中孤兒、孤寡老人、殘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建立“災區縣級法律援助重建基金”,用于資助10個極重災縣(市)和41個重災縣(市、區)的法律援助機構及法律服務機構恢復重建工作。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會長張秀夫在啟動儀式上強調,開展“法律援助-陽光行動”將為地震災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恢復重建提供更多的資助。
他表示,盡管中國的法律援助工作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特別是法律援助條例通過以后,明確了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近年來,各級政府加大了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有關投入,社會各界對此項事業的關注度也是越來越高。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大力提倡法律援助,有利于維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記者 袁定波 王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