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2009年5月16日
4月29日,由司法部、商務部、全國普法辦公室聯合主辦,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和法制日報社承辦的“加強企業法制宣傳教育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主題論壇在北京舉行。司法部副部長、全國普法辦副主任張蘇軍出席論壇并做主旨演講。海關總署、浙江省司法廳、全國律師協會、國家電網公司、北京建工集團的有關負責人和中國人民大學的有關專家在論壇上分別發表了演講。
應對危機 服務發展 提升能力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 呂紅兵
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企業出現了經營、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因而也對法律服務提出新要求。我們律師應當及時跟進,甚至主動出去,研究新問題,提出新對策,提高服務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其實,在金融危機背景下,許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關注社會效果,履行社會責任。同樣,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僅關注法律效果,也應更多關注社會效果。特別是處理破產重組、債務糾紛、勞動爭議等具有“穩定性”因素的業務中更應如此。我們律師一方面要有與企業“共患難”的感情,更重要的是通過律師的“增值”服務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提供良策,從而同時實現律師服務價值的最大化,而最終得益的仍是企業和社會。
中國律師一定要牢固樹立服務于經濟發展,服務于經濟建設大局的“服務觀”,充分認識法律服務的“從屬性”和“適應性”,刻意研究國際經濟發展的規律、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提出的法律服務需求,以及為此提供優質服務的方式。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律師事務所必須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應關注風險、注重管理、重視規范,真正實現管理的轉軌。除了傳統的管理內容和規范事項,我們應當著重關注與本次國際金融危機更為相關的“業務風險控制”與“成本風險控制”問題。
全國律協在2009年1月19日頒布了《關于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工作意見》。意見要求全國律師進一步轉變理念,密切關注國家經濟政策變化,樹立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大局的觀念,進一步創新業務,在服務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拓展律師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功能。
廣大律師應當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積極參與到企業的經營決策之中,指導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范體系,有針對性地為解決企業經營困難和金融風險防范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同時,充分發揮自身精通法律、了解社會實際的職業特點,主動參政議政,建言獻策,積極為政府經濟決策的合法性和科學性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