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法機關主動服務經濟轉型升級紀實
■陳東升/法制日報2010.03.03
與2010年春天一起翩翩來臨的,是我國民營經濟大省浙江省的經濟發展重新煥發勃勃生機。
一年多前,國際金融危機迎面襲來,浙江經濟發展遭遇新世紀以來最嚴重的困難。面對嚴峻形勢,浙江人民沉著應對、共克時艱。經過艱苦努力,經濟回升向好,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高。2009年,浙江農民人均收入10007元,首破萬元大關,連續25年位居全國第一。
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洪祝說,浙江保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是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省人民齊心協力、共同奮斗的結果,也離不開政法部門堅強有力的保駕護航。一年多來,全省政法機關積極主動服務“保增長、抓轉型、重民生、促穩定”各項工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保障,為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是個“風向標”,浙江省政法機關見微知著、果斷出手,贏得了應對主動權
起始于太平洋對岸的國際金融危機,給外向型經濟發達的浙江省帶來巨大沖擊:去年第一季度,全國GDP同比增長6.1%,浙江卻只有3.4%。紹興一大批企業資金鏈斷裂,生產陷入困境;溫州工業增速回落10多個百分點;連實力最強的杭州,經濟指標也首次出現負增長……
經過一次次深入調研,一次次專家論證,浙江省委、省政府制訂了“標本兼治、保穩促調”的應對方針:既著力當前,切實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努力防止經濟下滑;又著眼長遠,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扎實推進經濟轉型升級。
作為這一重大決策的參與者,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王輝忠深知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于浙江發展的意義。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他多次召開會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決策,要求全省政法機關從浙江實際出發,在認真履行維護社會穩定第一責任的同時,主動自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這一第一要務,為應對金融危機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構筑堅固法治屏障。
浙江省政法機關相繼推出一系列應對金融危機、幫扶企業發展的重大舉措:
從《幫助企業克難解困若干意見》到《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和幫扶企業二十五條措施》,省公安廳一次次向全省6萬多名民警吹響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集結號”。一年多來,各級公安機關走訪困難企業18000多家,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依法打擊危害企業發展的犯罪活動,幫助困難企業解決實際問題3600多個。
能動司法,浙江先行。省高級人民法院把握經濟形勢變化,自覺強化能動司法意識,先后制訂涉及企業債務重大案件實行集中管轄等一系列司法文件,指導各級法院通過調解、和解和司法重整等法律手段,盡可能維持有市場、有發展前景的困難企業生存,盡可能減少有挽救希望的企業關門倒閉,盡可能支持優勢企業延伸產業鏈、增加核心競爭力。
非常時期,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省人民檢察院從浙江實際出發,出臺《幫助企業解困服務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十五條意見》,又會同法院、公安聯合制定集資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等一系列新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集資詐騙犯罪和民間借貸糾紛的界限,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股權質押等金融創新,最大限度地保護了企業生存和正常經營活動。
法律服務,大有作為。省司法廳拓寬視野、轉變職能,主動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來謀劃,積極深入經濟建設主戰場,把支持幫扶企業作為最大課題,推出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十大項目,引導律師進軍非訴領域,參與企業重整重組,為化解企業債務危機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見微知著,未雨綢繆。浙江省政法機關推出的這些新舉措,為全省政法系統積極應對金融危機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應對挑戰中贏得了主動權,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等省領導的充分肯定。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是個“大考場”,浙江省政法機關交上了“求真務實、勇于創新”的優秀答卷
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江龍集團資金鏈斷裂、企業停產,涉及銀行貸款和社會貸款數額巨大,被拖欠貨款的供應商達474家,涉案標的達20億余元,創紹興市歷史之最。
債權人蜂擁而至,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臨危受命,派出30多名法官組成專案組進駐企業介入解困工作。清算重組,涉及數千企業職工及數千萬元工資,涉及數百債權人和10多億元債權,處置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專案組的法官們高度認真負責,夜以繼日工作,短短幾個月內,完成了739件案件的債權確認審理和767件案件的執行兌現,至去年初,江龍集團資產經過評估拍賣順利實現重組,基本完成債務清償工作,企業在短時間內恢復了生產。
法律專家評價,江龍集團的清算重組,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救危困企業起死回生的成功嘗試,起到了重要的案例示范作用。其價值在于最大限度地維護了金融安全,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生產力,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介紹,去年一年,浙江法院共對飛躍集團等25家資金鏈斷裂的行業龍頭企業重大債務案件進行集中管轄,涉及案件2502件。目前已有11家企業經資產重組重整而起死回生,其余也取得重大進展,迄今無一家關門倒閉。
“為企業解困,說說容易,做起來很難。”紹興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榮彪認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是對司法智慧的嚴峻考驗。他舉例說,五環氨綸公司法定代表人韓秋華是遠近聞名的“特種絲大王”,涉嫌非法集資近兩億元被捕,成為紹興受金融危機影響的標志性事件。案發后,檢察機關沒有簡單地一訴了之,而是積極督促企業籌資還款1.2億元,與大部分債權人達成了和解協議,最終幫助企業通過重組恢復了生產。在法庭上,61歲的韓秋華禁不住老淚縱橫,向檢察官、法官深深鞠躬,感謝政法機關挽救了企業,重新給了1000多名工人生路。
南望集團陷入嚴重債務危機后,國浩律師集團律師沈田豐受法院指定,擔任重整清算小組組長。他回憶說,當時集團所有資產與賬戶都被查封,他們接手后,首先解封并停止所有訴訟與資產拍賣,保存了大量有價值的資產。在清算小組努力下,南望重整計劃草案獲得債權人會議通過,債權人可選擇減債清償,也可選擇債轉股成為新南望股東,一場危機就這樣逐漸化解。
除南望重組案外,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沈田豐與他的團隊還先后承接了廣賽電力、飛躍集團、浙江海納等10余家企業的重整重組任務。今年1月,沈田豐榮立個人二等功。
浙江省司法廳廳長趙光君介紹,與國浩所一樣,目前,全省已有33家律師事務所以破產管理人身份接受了58家企業的清算重整委托,利用破產保護程序避免損失擴大和矛盾激化,用非訴訟手段配合政府幫助企業實現重整重組,實現股東、債權人、職工等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是個“試金石”,檢驗出浙江省政法機關“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執法新理念
剛剛過去的冬季對那些沒有及時拿到工資的農民工來說,可能是從未遭遇過的寒冬。
然而,浙江省司法廳連續兩年組織開展的“討薪專項行動”卻像冬季里的一把火,溫暖著農民工的心。兩年間,全省法律援助機構共受理農民工討薪案件3590件,涉及人數9122名,幫助討回欠薪2260.22萬元。
臘月二十五,象山縣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制衣廠農民工討薪案。通過綠色通道,第二天下午,這125名農民工就拿到了39萬元欠薪,前后不到24小時。農民工送來了錦旗,上面寫著“熱心為民,快捷服務”八個大字。
在法院支持下,海寧張平服飾公司的陳漢達等38名工人如數拿到政府墊付的工資款20萬元。為方便農民工訴訟,浙江省高院簡化訴訟程序,推出了系列便民措施:涉及農民工勞動報酬案件,法院馬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農民工無財產可供擔保的,可不提供擔保;確有生活困難的,依法責令企業先行支付生活費用。去年一年,全省法院受理追索勞動報酬案件兩萬余件。
均華公司偷稅案件被移送到臨海市人民檢察院后,檢察院考慮到如起訴,企業將陷入困境,100余名員工也將生計無著。鑒于該公司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30%以下,系初犯,事后也已補繳稅款、滯納金,已接受行政處罰,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偷稅企業不起訴,在浙江省尚屬首次。省檢察院及時肯定了這一做法,并作出規定,考慮到職工就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社會穩定等因素,根據刑法修正案規定,對初次偷稅構成犯罪,能主動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接受行政處罰的,不適用逮捕等強制措施。情節不嚴重,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云龍介紹,這一規定出來后,各地檢察院對涉稅案件開展了專項清理活動,依法撤銷了一批案件,贏得了社會輿論的普遍稱贊。
“寬嚴相濟的底線是法律。對困難企業要幫扶;對那些危害人民群眾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則是該出手時就出手,決不心慈手軟。”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張景華介紹,一年多來,公安機關成功偵辦處置了杭州某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0億元、寧波陳某涉嫌集資詐騙1.7億元、湖州一投資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49億元、紹興某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0億元、浦江張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7億元、麗水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2億元等一批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大案要案,有力地維護了廣大涉案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是政法機關的兩項基本職能。”王輝忠說,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政法機關協調平衡兩者的根本原則是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和法律至上。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是個“推進器”,浙江省政法機關以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推動了浙江經濟新發展
憑借全省人民的艱苦努力,憑借堅固法治屏障的護衛,浙江經濟經過國際金融危機考驗洗禮后如鳳凰涅槃、浴火重生,飛得更高、更遠。2009年,全省生產總值22832億元,比上年增長8.9%,高出全國平均水平,浙江再次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標桿。
困境當中,涌動求變革新的強大力量;危難之際,凸顯科學發展的歷史機遇。經歷過金融危機,浙江企業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有了新認識:只有轉型升級,產業才能從低端邁向高端。在溫州,正泰公司開通投產我國首條薄膜電池生產線;在杭州,西子集團以全國唯一民營企業身份,成功承接大飛機艙體結構制造業務;在舟山,造船企業的高科技、高附加值船比例增長了1/3……一時間,浙江大地上,企業轉型升級,風生水起。
在這些企業,經常能看到律師忙碌的身影。借浙江經濟轉型升級之際,省司法廳主動組織律師對企業開展“法律體檢”,由事后化解延伸到事前預防。目前,已為9118家企業進行過“法律體檢”,發放法律風險提示函1萬余份,出具法律意見書4086份,有效幫助了轉型升級中的企業完善了法人治理結構,為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夯實了法治基礎。
為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省法學會組織開展“金融危機與企業創新法治途徑”等課題研究,多項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采納。
為應對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增長,浙江省政府出臺實施8811億元政府主導性重大建設項目計劃。省人民檢察院高度敏感,立即主動把這些重大建設項目的職務犯罪預防列為檢察機關的重要工作任務,科學制定實施方案,把29個百億元以上重大建設項目的預防任務逐一落實到三級檢察院。
從融資引資、招標投標到征地拆遷、工程建設,這些重大建設項目涉及大量法律事務。省司法廳及時組織律師、公證行業跟進提供法律服務。目前,全省律師與重大建設項目結對率達85%。浙江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一舉中標,為投資400多億元的浙江三門核電站工程建設的項目融資、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總承包合同談判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是浙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浙江農民敢為天下先,把手中的土地經營權物權化、股權化,激活了萬億富農資本。然而,相對滯后的“法律”始終猶如一道高高的門檻,阻礙著改革的進展。浙江高院審時度勢,率全國之先出臺新規定:涉及農村土地流轉和集體林權制度的改革新舉措,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有利于農民得實惠,有利于土地集約化經營,有利于推進新農村建設,法院都要給予有力司法支持。出現矛盾和問題時,不要輕易認定涉案流轉合同協議無效。
嘉興是浙江省城鄉統籌改革試點城市。“宅基地和承包地分開、搬遷與土地流轉分開,以宅基地置換城鎮房產、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置換社會保障。”由嘉興市創造的這一“兩分兩換”模式,讓農民的生產生活資料變成有價資產,實現了民有、民享,集約利用了土地,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增加了財產性收入,解決了社會保障問題。市委書記陳德榮說:“‘兩分兩換’改革是摸著石頭過河,過去最擔心遭到司法否定,被法院認定無效。現在有了省高院的制度保障,我們再也不怕這怕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