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報 2015-10-08 記者 蘭楠 梅戈飛/文
“普法要達到一個好的效果,最基本最有效的就是保障司法公正。律師執業權利是當事人權利延伸,律師在代理的每一案件中保障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就是最好的普法。”施杰說。
他是四川律師界唯一的全國政協委員。2008年以來,他共提交提案100余件,其中,數十份對相關立法及政府決策產生了影響。
他是我國推動“醉駕入刑”第一人,已連續5年在全國兩會上提交“超員、超限、超速”入刑的提案。
他更是一名專業的律師,執業近30年,始終奔走在刑事辯護第一線。轟動全國的“孫偉銘醉駕案”等都是他辯護案件中的典范。
他就是施杰。“律師作為一線法律實踐者,也是普法工作的參與者,對中國法治建設進程有著直觀的感受和深切的期待。”近日,施杰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暢談“六五”普法期間他的所感所想。
法治讓律師成了兩會“香餑餑”
施杰作為全國政協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在全國兩會期間,深刻地體會到了法治氛圍的變化。“一方面體現在依法治國已真正成為委員關注的焦點,大家的議案、提案越來越多的關注到了法治問題,法律制度的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司法工作,這些都成為兩會中最熱門的話題。而私下討論過程中,委員們對我國的法治化建設也有了更高的期待,期待依法治國讓公權力得到約束,司法行為得到規范,公民權益得到保障。”施杰說。“另一方面,媒體和老百姓也越來越關心法治相關的提案,政協委員中的職業律師幾乎都成為了兩會媒體關注的‘香餑餑’。”施杰告訴記者,因為律師的職業身份和職業經歷,他們的提案和議案一般都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正因這樣,律師也成為了兩會參政議政的新生骨干。據統計,目前全國律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1445人,擔任各級政協委員4033人,他們是律師行業參政議政的重要力量,也是參與立法的重要力量。“律師是法律的適用者、司法的參與者,有更多機會發現法律的不足之處,律師職業嚴格的準入制度保證了律師具備較高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這與科學立法中對立法者的專業素質要求相匹配。在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啟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模式下,律師應該勇擔使命,尋找到個人價值、理想與實現法治中國這一宏偉目標的契合點,全心全力為創建法治中國、法治社會貢獻力量。”施杰說。
律師執業權利是當事人權利延伸
“普法要達到一個好的效果,最基本最有效的就是保障司法公正,讓每一個公民有安全感,這種安全感來自兩個方面,一是打擊犯罪,二是有力保障公民合法權益。而律師執業權利是當事人權利延伸,律師在代理的每一案件中保障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就是最好的普法。”施杰說。
日前,中央高規格召開全國律師工作會議。大會進一步研究落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發揮好律師隊伍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施杰作為75名律師代表之一,參加了此次大會。“我對律師在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抱有很大信心,因為此次全國律師大會有太多的驚喜。第一個沒想到是重視程度之高,這次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召開。第二個沒想到是規格之高,中央政法委的書記、副書記、委員全部參加。第三個沒想到覆蓋面之廣,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公檢法司各家領導全程參與。”施杰說。
出臺不久的《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各項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措施。施杰表示,一系列舉措和目的,都是要進一步讓律師在整個訴訟活動中能獨立說話、敢于說話,這樣才能確保無辜的人不受追究,冤假錯案不再發生,才能給國民上一堂真正的普法教育課。
施杰“點贊”我省“六五”普法工作
談到對四川近年來法治宣傳和法治教育工作的感受,施杰評價說:“‘六五’普法期間我省提出了依法治省,建設法治四川,這對普法工作有很好的促進作用,效果也很明顯。其實普法不僅僅是針對老百姓,還要針對領導干部、針對司法部門本身,經過‘六五’普法,我省政府部門的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大大提升。”
施杰告訴記者,四川的電子卷宗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從偵查環節開始,把所有卷宗掃描,做成電子卷宗,讓閱卷、攜帶都更加方便;2014年以來,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建立了“捕前聽證”制度,推進案件公開審查。檢察機關綜合案情和聽證人員尤其是辯護律師的聽證意見后,再做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而省司法廳發起的同心律師服務團,則是把我省的“法律七進”工作落到了實處,服務團奔走在藏區各地,發揮律師的專業特長,保障欠發達地區人民群眾共享法治文明成果。
對于未來,施杰還有著更多的期待,他說:“站在律師的立場,律師的會見難問題、通信難等問題在我省還普遍存在,希望下一步能夠真正得到解決。而站在公民的立場,完成‘六五’普法總結工作,做好‘七五’普法規劃工作,推進法治四川建設,讓法治思維真正深入人心,還需要我們每一個人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