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破產案件辦理質效,規范管理人執業行為,2025年7月26日上午,合肥市破產管理人協會行業發展工作委員會與教育培訓工作委員會聯合舉辦破產業務培訓。國浩合肥合伙人王利民作為特邀專家,圍繞“管理人履職要求及一般職責”作專題授課。合肥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徐金鵬,副監事長姚其健,行業發展工作委員會主任方華、副主任葛圩、郭瀚昭,教育培訓工作委員會主任范士群出席培訓,方華主任主持培訓。
授課中,王利民律師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合肥市辦理破產案件工作指引》等規定,對管理人職責進行了全面梳理與深度解讀,重點提示了履職過程中的三個關鍵風險點:一是履職時限要求,如收到指定通知后3日內組建團隊、30日內完成財產接管;二是程序規范要求,如印章需法院封樣備案、重大財產處分需法院許可;三是勤勉盡責標準,包括定期報告、應急預案制定等。王利民律師通過剖析典型案例,生動闡釋了管理人未及時接管財產、調查不全面等情形可能引發的執業風險,為與會人員提供了極具針對性的實務指引。
本次培訓內容體系完整、重點突出,兼具法律條文解析與實踐經驗分享,有效強化了管理人的履職能力和風險防控意識,成為《合肥市破產管理人協會辦理破產案件工作指引》專題培訓計劃的重要一環。未來,國浩合肥將持續發揮專業優勢,主動深化與司法機關、協會機構的協作交流,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