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天津市松江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松江生態產業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松江公司”)為積極應對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帶來的深刻變革,有效提升企業的合規治理水平與風險防范能力,特邀國浩天津律師李子龍以“聚焦新公司法,賦能企業發展”為主題開展法律培訓。松江公司相關業務人員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參加了本次培訓。
李子龍律師精準聚焦新《公司法》的核心修訂要點,重點就公司治理結構、股東出資要求、中小股東權利保護及董監高責任與風險防范等與企業運營息息相關的核心問題展開深度解讀,并通過結合相關實務案例和自身辦案經驗進行了詳細生動的闡述。
本次培訓是松江公司主動適應新《公司法》實施、提升依法治企水平的一項重要舉措。李子龍律師深入淺出的專業講解受到了參會人員的一致好評,為松江公司在新《公司法》環境下實現高質量發展構筑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與合規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