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將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其修訂變化是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變化的新形勢新要求,也是針對實踐中突出問題和制度短板的修改和完善;新《公司法》不僅為國有企業的治理和經營管理提出了明確的合規要求,更為其在法治框架下的合規經營提供了清晰的指引,作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的國有企業將會受到新《公司法》修訂的重大影響。2024年4月3日,國浩烏魯木齊黨支部書記、管理合伙人、主任溫曉軍受邀前往新疆喀什地區行政公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展新疆喀什地區國資國企系統第一期法制培訓。國浩烏魯木齊合伙人陳萬財,律師周潔、孫培勛、吳啟帆,律師助理陳迪、尹夢菲,新疆喀什市及喀什經濟開發區31家直屬企業董事長、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共計108人參會。
本次培訓聚焦新《公司法》對國有企業合規管理的影響,從企業角度對《公司法》修訂的背景、意義、變化等方面進行了解讀。溫曉軍主任圍繞新《公司法》的一系列變化就如何扎實有效推進國有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加快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確保經營發展各項任務在法治軌道上穩步推進等問題與參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進行了深入探討分析,以期為企業管理者如何把握和應對新《公司法》帶來的變化提供思路,為國資國企系統的穩健經營、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國浩烏魯木齊律師在企業合規管理領域深耕多年,有著堅實的知識儲備及豐富的實踐經驗,本次培訓從新《公司法》修訂的背景與動因出發,深入淺出地剖析了相關條款,并結合實際案例,詳細解讀了新《公司法》對國有企業合規管理的具體要求與挑戰,就國有企業如何在新《公司法》的框架下構建和完善合規體系進行了詳細闡述。大家在培訓中形成一致共識——合規管理不僅是企業穩健發展的基石,更是防范法律風險的關鍵;國有企業應以法律為準繩,強化合規管理,確保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培訓結束后,國浩烏魯木齊律師還針對參會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并結合工作實際,為他們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新疆喀什地區行政公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王濤在會上表示,國有企業合法合規不僅是企業發展的基石,也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他希望通過此次培訓,能夠進一步提升喀什地區國有企業的法治意識和合規管理水平。
國浩烏魯木齊長期為政府機關、國有企業、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溫曉軍律師自2023年受聘為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以來,多次為國企等大型企業進行合規專項審查,幫助企業規范管理,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為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等保駕護航。會議結束后,國浩烏魯木齊與新疆喀什地區行政公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
這次培訓不僅為喀什地區國資國企系統帶來了《新公司法》知識的普及,更為國有企業的合規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導。未來,國浩烏魯木齊將繼續發揮其在法律領域的專業優勢,為更多的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務,助力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