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歐兩地一線牽,雙向發力促發展。“中歐經濟合作與發展法律服務交流會”于2022年12月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圓滿落幕,海內外熱烈反響。趁此余熱未散之際,2023年2月16日,國浩律師再次攜手歐洲華人律師協會(ACLE)在國浩上海辦公室舉辦了“中歐業務閉門座談會”,進一步深入探討中歐法律服務。

昨日相談話未盡,今朝再會續前言。在國浩國際發展與涉外業務總顧問、國浩上海合伙人錢奕的牽頭下,歐洲華人律師協會會長顧群應邀蒞臨國浩上海辦公室并發表開幕致辭,國浩跨境投資業務委員會主任、國浩上海合伙人陳學斌主持了本次座談。國浩“一帶一路”業務委員會主任、國浩自貿港業務委員會主任、國浩上海合伙人黃寧寧,國浩家族財富管理業務委員會主任、國浩上海合伙人王小成,國浩上海合伙人孫瀟喆、秦佳駿,國浩南京合伙人陳發云、朱紅蘭,國浩深圳合伙人程婷,德國SZA律所中國事務部主任朱美婷,比利時執業律師涂秀芳,法國執業律師柴耀田和易明等三十余名海內外涉外律師參會,通過“線上+線下”的方式“圍坐一桌”,圍繞“中歐業務合作與發展”暢所欲言!

顧群會長對國浩律師為本次座談會的精心籌備和組織表達了真誠的感謝,并在致辭中表示去年12月國浩律師與歐洲華人律師協會聯手舉辦的“中歐經濟合作與發展法律服務交流會”充分展現了國浩出色的行動力和執行力,本次座談會是一場“follw-up meeting”(后續會議),希望能夠以自由討論的方式,“消化”上次交流會的內容,具體討論跨境投資并購等業務領域實務問題,爭取建立更多、更深入的合作。顧群會長希望,在這春天萬物萌發之際,歐洲華人律師協會與國浩能夠開展更多合作與業務交流,為境內外企業和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
陳發云律師結合近年來代理或審結的典型跨境案例,簡要介紹了涉外爭議解決機制及國外判決/裁決執行率,并就跨境業務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改進舉措建議。他指出,跨境業務需要注意如何擴展對境外市場的認知、律師如何參與、境內外律師如何分工協作、如何加強對國際同行的認知等問題,還強調了涉外律師國際合作的重要性。對此他建議,一要高度重視跨境爭議解決業務;二是整合國浩各地力量,做好涉外律師“理念+隊伍+能力”建設;三是開展中歐調研交流,推動歐洲/國際市場與國內市場“雙循環”;四是善于整合全球優質法律資源。
關于仲裁地的選擇,錢奕律師認為,中國需要重新認識和梳理自己的全球爭議解決機制和選項。現在的合同,尤其是收購兼并協議(SPA),大多會約定北京、香港、新加坡等地的仲裁機構。就瑞典執業律師Junli Shu提到的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案件趨勢,錢奕律師認為該仲裁院可考慮通過系列文章、演講、培訓等方式以加大在中國的推廣力度,這也需要更多精通中英雙語和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規則的人才進行開拓。
朱紅蘭分享了近兩年涉外法律業務中遇到的問題及實踐經驗,比如,如何對出口管制風險進行徹底有效的評估、中國企業在開啟全球化布局后所面對的中國總部如何管理海外子公司、跨境數據傳輸等方面如何做好合規等。對于歐美供應鏈合規要求對中國企業出口的影響,她認為,中國律師可以幫助中國企業對業務上下游的客戶、供應商進行盡職調查,了解交易對象有沒有被列入相關名單、有沒有建立內部合規管理體系、是否有強迫勞動等,與境外律師共同協助中國企業改善內部合規管理。
涂秀芳律師指出近年來比利時企業和中國企業間的仲裁爭議不少,但比利時企業普遍對中國仲裁了解不充分,建議歐洲華人律師與國浩律師攜手共同向歐洲客戶進行中國仲裁相關的宣講,以幫助歐洲企業了解中國仲裁現狀、執行情況以及在中國仲裁的好處。同時,她認為雙方可以就經驗交流、仲裁執行等方面展開合作。
朱美婷律師圍繞海外子公司管理問題分享了工作體會。她提到很多國內投資者對外國公司法不了解,導致了“可以出手的不敢出手,不應該放手的完全放手”。她表示很愿意和國內律師合作、共同為中國企業提供咨詢,因為國內律師關于中國法、國內客戶的思路更了解,雙方合作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主要從事知識產權和歐盟數據GDPR合規業務領域的柴耀田律師就GDPR合規需求的情景等進行了提問。對此,孫瀟喆律師表示,隨著近年來中國企業合規工作的火熱開展和合規理念的深入人心,眾多大企業紛紛提出了體系化合規要求,同時對于海外GDPR的要求也愈發強烈。但在具體實踐中,中國企業遇到了兩方面障礙,一方面是諸多國內企業管理層對GDPR的認識不足;另一方面涉及成本問題,GDPR真正落地“少之又少”。
秦佳駿律師建議跨境投資企業在“走出去、走進來”的過程中能有本地律師的參與或培訓,因為本地律師更清楚本國法律及其適用,可以提供更精準的法律意見。同時,她還就境外企業在中國進行數據合規的注意要點進行了提示,建議經辦律師要充分了解企業所在行業對數據合規的特殊要求、重點關注數據類型等,為企業度身定制符合個性的法律服務。
陳學斌律師就合同中爭議條款如何設置等提供了建議,比如關于仲裁條款設置,建議首選CIETAC,其次CIETAC香港中心,然后是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等作為仲裁地。他還對中國境外投資企業的管理體制作了簡要分析。
易明律師認為歐盟、德國的外商投資審查確實在收緊,比如時間周期有拉長的趨勢、存在被拒絕的案例,但是在做好充分準備的情況下,還是可以應對的。她提到國有企業的加入會涉及外商投資審查,建議經辦律師先了解企業業務拓展、國有企業入股門檻等。
王小成律師介紹了涉外家事訴訟和家族財富管理方面的業務。他指出,國內外律師在兩方面存在著廣泛的合作空間,一是高凈值客戶或超高凈值客戶在全球資產布局過程中對于資產法律保護與安全方面的訴求;二是跨境遺產繼承、家事糾紛訴訟案件的合作。他強調,在跨境婚姻訴訟、跨境遺產訴訟等涉外爭議案件中,國內外律師的合作尤為重要,“內外聯動”提前設計訴訟思路,會在案件代理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程婷律師分享了三個中國企業跨境過程中需要境外律師提供數據合規法律服務的常見場景:第一,企業在面臨數據出境時,需要境外接收方所在地律師提供專業意見;第二,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和展業的過程中,需要了解當地數據監管要求;第三,企業將產品銷往境外的,若該產品涉及收集個人信息(如軟件),也會關心當地在數據方面的監管要求。

“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是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需要,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需要。”習近平總書記曾作出重要指示。在中歐關系變局中開新局的關鍵時期,國浩律師將發揮法律人專業力量,有眼光、有判斷、有決心地做好多元化發展,持續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能力,為中歐關系更加穩健成熟、邁向更高水平注入“正能量”和“新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