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上午,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召開優化營商環境之“免訴保”機制啟動儀式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國浩蘇州合伙人黃建新、律師徐丹作為簽約單位張家港市金港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港擔保公司”)的法律顧問受邀參加。
今年5月,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落實蘇州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蘇州市委、市政府發布《張家港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任務清單》,以爭創全國一流營商環境,全面打響“港城通·最舒心”營商服務品牌為總體目標對優化營商環境進行了全面部署。金港擔保公司作為一家國有投融資擔保機構,始終以全力扶持地方經濟發展、加快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為主要工作內容,創新擔保業務,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為助力企業經濟健康持續向前發展的“助推器”。
“訴訟保全白名單制度”是以張家港市上市公司、規上企業的司法需求為出發點,以符合條件的張家港市上市企業、規上企業在與金港擔保公司簽訂《委托保證合同》,并由金港擔保公司向法院提交《最高額訴訟保全擔保函》后可進入訴訟保全白名單,由法院予以登記備案。如進入訴訟保全白名單的企業一旦涉訴,且被申請財產保全的,法院僅需將保全裁定送達給涉訴企業,而無需再對涉訴企業采取實體財產保全措施,由金港擔保公司在最高額授信范圍內為被訴企業提供連帶保證責任的訴訟保全創新和善意執法的舉措。該制度由張家港市人民法院以及金港擔保公司聯合創新推出,黃建新律師、徐丹律師,以及國浩蘇州合伙人余超為該項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
國浩蘇州辦公室作為金港擔保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積極參與項目,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助力“免訴保”機制落地實施,助推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免訴保”機制充分發揮了擔保公司對企業的擔保增信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給一批償債能力強且誠信度較好的被訴上市企業、規上企業由于被采取銀行賬戶凍結等而產生不必要的銀行信譽、商譽等負面影響,創新性地為涉訴雙方當事人構建“雙保險”的善意文明執行措施,從而保護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保障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等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長期以來,國浩蘇州辦公室本著履行社會職責、為顧問單位提供增值服務的原則,積極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保障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為持續助推優化營商環境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