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6日,美國商務部在對華鎂碳磚反補貼調查初裁中裁定中國政府沒有向鎂碳磚生產商或者出口商提供補貼。因此,不會要求美國海關對從中國進口的鎂碳磚采取措施。
2009年8月18日,美國商務部開始對我鎂碳磚立案調查,中國政府聘請本集團李黎律師代理應訴。在審查中國政府的原始答卷后,美國商務部做出補貼率為微量的否定性初裁決定。對鎂碳磚的進一步調查尚在進行中。
該案是自2006年下半年美國對我國產品開始適用反補貼法以來,美國商務部對華做出的反補貼案的全部裁定中第一次裁定全行業補貼率為微量,即全行業否定性裁決。初裁后,所有中國企業都將不會被采取臨時措施,從而無稅進入終裁階段的調查。初裁的獲勝為我應訴美國商務部針對鎂碳磚的進一步調查奠定了良好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