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大連商品交易所舉辦的第六屆期貨法律理論與實務座談會在大連召開。來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中國證監會及大連商品交易所等的領導、專家以及行業內相關律師參加了座談。大連商品交易所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正強出席會議并講話。
國浩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國浩上海辦合伙人劉鑫律師受邀參加并就“操縱期貨市場罪新司法解釋和證監會關于期貨市場操縱相關規定”議題做主題發言。會上,劉鑫律師圍繞著兩高于2019年6月28日頒布的《關于辦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新增加的“蠱惑”、“搶帽子”、“幌騙”、“囤積”等新型操縱期貨市場行為,從刑法構成要件層面展開分析,并從同質性解釋規則角度出發對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其他可能構成操縱期貨市場的行為進行拓展分析。
最后,劉鑫律師指出,操縱期貨市場犯罪目前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案例極少,甚至行政處罰案例也不多。這一現狀,既是因為期貨犯罪問題專業性極強,司法認定難度大,也是因為相關監管法規尚不完備,監管部門缺乏執法依據。此次兩高出臺的司法解釋,很好地彌補了法律規定的不足,但在行政執法層面上,仍需監管部門進一步出臺細則,完善行政與刑事的雙重監管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