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時值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在紐約召開之際,中法論壇“打造為經濟和企業保駕護航的環境法”在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60號法國駐華大使館舉行,國浩貴陽辦公室合伙人鄭世紅參加了本次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生態環境部、人民大學、全國律協環境資源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等中方機構人員,以及法國最高行政法院、大陸法基金會、里昂大學、法國國家律師公會等法方機構人員分別進行了主題交流。
本次論壇是第六期中法法律與司法交流周系列活動之一。近幾年來,中法兩國在環境保護領域開展了目標宏大的合作,力圖更有效地對抗氣候變化,并于2018年11月19日正式共同啟動中法環境年活動項目,在這一框架下,許多有建設性的雙方或多邊的合作在全球展開。今年1月召開的中國生態環境年會上,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呼吁人們不要將環保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如何找到兩者之間的平衡,是本屆中法環境月的核心話題。為此,本次論壇通過全體會議和分組討論的方式,圍繞法律與循環經濟、為綠色經濟服務的法律、環境與合同、企業與環境法等議題展開,分別展現了中國與法國在環境保護及環境法律方面取得的成績,闡述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來自中國人民大學的竺效教授分享了他的研究團隊最新研究成果,用計量經濟學等研究方法,對全國284個地級市環境處罰案件、規模以上企業生產率、經濟發展等方面進行分析,體現出環境執法與經濟發展、社會福利呈正相關關系。
在分組研討中,鄭世紅律師重點分享了“清鎮市生態環境社會治理試點”案例。本案由環保NGO貴陽公眾環境教育中心倡議,清鎮市響應,由清鎮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牽頭,市法院、市生態局、站街鎮政府及國浩貴陽共同參與,以經開區站街鎮區域為試點,啟動“1+5”生態環境社會治理模式。“1”即政府主導,“5”即企業主體、公眾參與、調解先行、強化服務、司法聯動,成立“清鎮經開區綠色企業促進會”開展企業自查自糾、自我發展,成立“清鎮國浩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處廠群矛盾等等。鄭世紅律師認為該案例很好地詮釋了環境保護和企業發展的關系,體現了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原則。案例分享引起與會者的強烈反響。
論壇持續到晚上近七點鐘才結束。在法國大使官邸招待酒會上,當天剛到中國上任的法國新任駐華大使致辭表示,祝賀本次中法法律與司法交流活動的圓滿結束,并向與會者表示感謝,希望通過本次交流,能夠使大家在工作經驗、實踐做法上都有所收獲。
國浩貴陽辦公室長期專注于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服務,致力于環境保護公益活動,代理各類環境公益訴訟,主持完成全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獨立發起成立全國首個生態環保人民調解委員會,參與五部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擔任政府生態保護部門常年法律顧問、企業環境合規管理專項法律顧問,代理環境民事侵權案件,擔任環境犯罪辯護律師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