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四川省委副書記、省長尹力主持召開座談會,學習貫徹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聽取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方面專家意見建議,專題研究完善四川省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和保障生物安全等相關問題。會議邀請了包括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四川省疾控中心、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四川省人民醫院、中國科學院等機構的專家學者11人參加了座談會。
四川省人大代表、國浩執行合伙人李世亮應邀參加了座談會,并圍繞完善“公共衛生應急體系與生物安全的法治保障”作了主題發言。李世亮律師認為,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習總書記親自指揮,親自部署,全國上下群防群治,共同努力,取得了這場防控戰疫的勝利。但痛定思痛,我們需深刻反思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所暴露的短板,并認真研究和解決如何通過制度建設把生物安全上升為國家安全的層面。作為頂層制度設計,加強制度建設和完善我國公共衛生領域的法制建設是基礎和前提。對此,李世亮律師提出了五項具體建議:
一、在我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基礎上,針對此次新冠肺炎防控過程中存在立法缺陷和防控工作的成功經驗,建議對《傳染病防治法》進行修訂,把突發性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救治作為《傳染病防治法》的重要內容,同時通過修法解決兩部法律之間不協調甚至沖突的現象,為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提供良好法制保障。
二、根據兩部法律之相關規定,并結合此次新冠肺炎防治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建議從立法層面上對何謂“突發性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以及“事件的等級”、“政府的職責”和“相對應的響應級別”等做出法律層面的規定,使之成為一種法律制度,為政府依法決策提供法律保障。
三、完善地方政府對突發性、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的科學快速的決策機制,解決好“屬地管轄”和“行業管轄”的不協調問題,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同時建議在各級政府層面成立突發性、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委員會,協助政府科學決策、依法決策,解決地方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及時性問題。
四、加大對各級“疾控中心”機構的建設,采取措施解決疾控中心救治短板,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大力吸收人才,解決疾控中心人才匱乏問題。與此同時,建議通過修法,提升“疾控中心”“醫療機構”和“科研機構”在傳染病預防和救治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其法定職責,明確其疫情等重大事件發生時的及時報告制度,切實解決目前存在的層層報告等機制不暢問題。
五、認真總結此次新冠肺炎防控過程中的經驗,把“群防群治、聯防聯控、社區防控”等成功經驗加以制度化和法律化,明確疫情發生后在特定區域內相關政策、法規、法律適用等問題。
李世亮律師的發言得到了與會領導和專家學者的肯定。
出席此次座談會的領導還有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王寧,省政府黨組成員王一宏,省政府秘書長張剡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