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并購重組委員會第23次會議審核,三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申請獲得通過。
此次交易項系三普藥業向控股股東遠東控股定向發行股份,收購其擁有的電線電纜業務優質資產,具體包括遠東電纜100%股權、復合技術100%股權以及新遠100%股權。本次交易標的資產定價為221,044.10 萬元,三普藥業向遠東控股定向發行A 股股票規模為30,743.2684 萬股。通過本次交易,三普藥業可拓展公司經營范圍、增強公司盈利能力,從而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
本集團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此次發行的發行人律師,為客戶提供周到、細致的法律服務,具體經辦律師為韋瑋律師、闕麗娜律師、徐俊一律師和程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