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并購發行重組委員會2010年第38次會議審核,上海強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獲得通過。
強生控股擬向久事公司、強生集團發行股份購買久事公司、強生集團持有的出租車運營、汽車租賃、汽車服務及衍生業務等汽車運營類相關資產。
公司本次向久事公司及強生集團非公開發行股份總量為239,823,174 股,發行價格為7.03元/股。其中,向久事公司發行168,222,989 股,向強生集團發行71,600,185 股。
本集團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其專項法律顧問,為客戶提供嚴謹、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錢大治律師、李峰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