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審委2011年第161次會議于2011年7月25日召開,會上審核通過了浙江金磊高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
公司是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專業從事爐外精煉用耐火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先后取得了多項科研成果.
公司此次擬發行2,5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5%。募集資金擬用于年產8萬噸鎂鈣磚等項目。
國浩杭州辦公室應聘擔任該公司首發上市的發行人律師,為此次發行工作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徐旭青律師、劉志華律師、劉雯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