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終結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西南供銷公司破產清算程序,國浩成都辦公室擔任該破產清算一案的專項法律顧問。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西南供銷公司自2003年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以來,由于存在員工集資建房、土地房屋權屬不清、報建手續不全、資產承租人眾多等情況,破產清算工作近年來一直都沒有實質性進展。2012年初,為盡快推進該破產清算一案,經法院同意,破產清算組聘請國浩成都辦公室作為專項法律顧問介入該案。國浩成都辦公室指派成燕、劉小進、聶生等律師組成工作組,迅速投入相關工作,包括查清各類破產財產的權屬狀況、確定破產財產變價預案、界定各類破產債權的性質、分析職工出資的債權性等,并在此基礎上組織召開了第二次、第三次債權人會議,審議通過了財產變價方案、分配方案等,高效出色地完成了本次破產清算任務,受到法院、各位債權人的一致認可和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