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2014年第28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洋科技”,股票代碼:002389)現金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以下簡稱“本次重組”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獲無條件通過。
本次重組中,南洋科技擬向特定對象羅培棟、羅新良、姚納新及新亞聯合以現金及發行股份相結合的方式購買其所持有的東旭成合計80%的股權,并向不超過 10 名其他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本次重組完成后,東旭成將成為南洋科技控股80%的子公司。本次重組的交易作價為 48000 萬元,其中以現金方式支付的對價金額為 6600 萬元,其余部分以股份方式支付。
“光學薄膜”是南洋科技重點發展的業務領域,南洋科技2012年非公開發行股募投項目之一的“年產20,000噸光學級聚酯薄膜項目”將于2015年上半年投產,該項目的主要產品為光學薄膜基膜;而東旭成是國內主要的背光模組用光學薄膜生產廠商之一,其主要產品為TFT-LCD背光模組用反射膜和擴散膜。南洋科技將投產的光學薄膜基膜與東旭成目前的主要產品反射膜、擴散膜系產業鏈上下游關系。此外,南洋科技于2013年上半年開始投資建設“年產16,000噸LCD液晶用光學聚酯薄膜項目”,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整合東旭成的渠道和品牌,開展該項目產品的市場推廣工作。
國浩杭州辦公室應聘擔任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專項法律顧問,經辦律師顏華榮、王侃、倪金丹為本次資產重組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