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杭州辦公室承辦的浙江菲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526;證券簡稱:菲達環保)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于2015年1月7日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獲得無條件通過。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 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主要用于收購巨化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和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權,剩余募集資金將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為公司未來實現構建全產業鏈優勢、全面提升固廢處理業務的戰略地位、強化大氣治理業務競爭力、積極布局水治理區域市場和其他環保業務的戰略打下了良好基礎,為公司未來充分整合下屬環保產業資產、充分發揮業務的協同效應,實現將菲達環保發展成為國內領先且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環境服務商的愿景提供有力保障。
國浩杭州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非公開發行項目的發行人律師,為其順利通過浙江省國資委以及中國證監會審核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沈田豐律師、胡小明律師和仲麗慧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