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8日,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證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2015年第16次會議審核通過,成為上海地區首家通過IPO發行上市的券商。
東方證券秉承“穩健經營、專業服務、以人為本、開拓創新”的經營理念,致力于創建具有國內一流核心競爭力、為客戶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的現代投資銀行類企業,其業務范圍涵蓋證券經紀、證券自營、投資銀行、資產管理、期貨經紀、融資融券、直接投資、另類投資等業務,并通過全資子公司東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拓展境外證券及期貨等業務。
東方證券本次IPO擬發行不超過100,000萬股,募集資金將用于補充公司資本金,補充公司營運資金。
國浩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發行的發行人律師,為本次發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方祥勇律師、林雅娜律師、程波律師、雷丹丹律師、曹江瑋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