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上海辦公室承辦的江蘇林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1222;證券簡稱:林洋電子)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于2015年3月20日獲得了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8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將全部用于投資公司200MW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和8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將充分發揮業務優勢,搶占光伏終端應用市場先機,進入國內光伏電站運營商前列,為公司未來發展提供新的業績增長點。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非公開發行項目的發行人律師,為其順利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王衛東律師、葉彥菁律師和趙振興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