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江蘇華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昌化工”)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華昌化工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獲得通過。
華昌化工是一家以基礎化工為主,精細化工、生物化工并舉的現代化企業,是國有大型企業——江蘇華昌(集團)有限公司的核心企業,主要從事煤化工合成氨產業鏈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主要產品為聯堿產品(純堿、氯化銨)、化學肥料產品(尿素、復合肥)、合成氨、精甲醇、硝酸、穩定性緩釋肥料及復合氮肥等新型肥料。
為加快促進公司產品升級,提高公司競爭力及抗風險能力,增強公司盈利能力,拓展公司發展空間,華昌化工擬向4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15,000.00萬股(含),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03,050.00萬元(含),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華昌化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為其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服務。該項目的經辦律師為劉曉海律師、陳楓律師、劉中貴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