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8日,江蘇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九鼎新材,股票代碼002201)收到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江蘇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1171號),核準了九鼎新材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
九鼎新材從事玻璃纖維及復合材料深加工制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公司先后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全國重合同守信用企業”、“中國建材百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榮譽稱號。經過十多年的快速發展,公司成為國內規模最大、技術最先進的紡織型玻纖制品生產企業,全球規模最大的增強砂輪用玻纖網片制造商。公司擁有窯爐—拉絲-退并—織造—樹脂合成—后處理完整的產業鏈。公司池窯是國內首座也是唯一一座全電熔池窯,采用的深池冷頂電熔技術,具有顯著的節能減排效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2007年12月,公司成功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九鼎新材本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5,859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4.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投資年產5萬噸高性能HME玻纖池窯拉絲生產線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國浩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九鼎新材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律師,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秦桂森律師、李良鎖律師、凌宇光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