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施杰律師團隊承辦的余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一案犯罪嫌疑人獲得檢察機關不起訴處理。因一起機械購銷合同糾紛而卷入刑事案件的民營企業家余某某終于在被羈押一年多以后重獲人身自由。
被不起訴人余某某系陜西某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2014年7月14日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逮捕。四川省某縣檢察院于2015年2月5日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余某某犯合同詐騙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委托,指派施杰律師團隊的鄒海濤律師擔任余某某的辯護人。在辯護過程中,鄒海濤律師認真審查案卷材料,積極調查核實證據,主動與辦案機關交換意見,在法庭上據理力爭,在檢察院先后兩次建議法院延期審理進行補充偵查的情況下,仍堅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意見,成功說服法院和檢察院。2015年10月23日,檢察院撤回對余某某合同詐騙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的起訴。同日,法院依法裁定準許檢察院撤回起訴。2015年10月26日,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對余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本案的成功辯護,不僅有效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公正,在當前經濟增長下滑的形勢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的落實也有積極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