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北京辦公室擔任發行人律師的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總額為50億,發行期限為3+2,發行利率為5.5%。 國浩北京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公司債的發行人律師,由合伙人劉繼負責,合伙人尹飛、律師李波、婁寒等為本項目提供了高質量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