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啟東市自來水廠供水收費收益權資產證券化項目,該專項計劃已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對啟東供水收費收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5]2641號),并于2016年1月28日設立并成功發行。本資產證券化項目募集總金額為人民幣8.15億元。
啟東市自來水廠為國有獨資企業,系啟東地區最重要的供水企業,企業成立于1982年9月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自來水的生產與銷售。
本計劃的成功發行幫助啟東市自來水廠利用資產證券化方式變現預期供水收費收益,改善了公司的資金鏈,通過資產證券化完善了融資模式,優化了負債結構,對于傳統國有企業借助資本市場盤活資產、發展壯大具有重要的意義。
國浩天津辦公室受聘擔任本資產證券化項目律師,為本次資產支持計劃的設立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本項目組律師包括韋祎、張晶、周菁、張艷雙及律師助理許琰、徐揚、耿玲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