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山東濱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無條件通過。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的資產為海納川(濱州)發動機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權和泰安啟程車輪制造有限公司49%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將持有為海納川(濱州)發動機部件有限公司和泰安啟程車輪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權。
山東濱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為商用車活塞的生產和銷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將整合優質的業務資源,主營業務不再局限于活塞類業務,產品種類和業務類型將進一步得到擴展。同時,上市公司將依托標的公司現有的技術優勢、客戶資源等,利用山東濱州市鋁資源重點研發汽車鋁合金制品零部件,形成輕量化、新能源汽車配件產業鏈。
國浩北京辦公室受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擔任山東濱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券商律師。項目組團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幫助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編寫了《重組報告書》及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反饋回復等。在整個服務過程中,項目組利用豐富的項目經驗,出色地完成了本次工作,為獨立財務顧問和發行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服務。張鼎映律師、李晶律師助理等為本次發行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