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3日,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了安徽廣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廣信股份,股票代碼:603599,以下簡稱“廣信股份”)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以下簡稱“本次發行”)。
廣信股份自設立以來,始終堅持以“科技創新”為立企之本,通過自主研發、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產學研合作等途徑,不斷提高公司產品合成技術和工藝水平,形成了國內農藥行業領先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與核心競爭力,先后獲得“科技先導型企業”、“安徽省優秀民營科技企業”、“安徽最具投資價值成長型企業”、“第二屆安徽民營企業十大創新企業”和“安徽省自主創新品牌示范企業”等多項稱號。
廣信股份本次擬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8,823.39萬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39,909.56萬元,募集資金擬用于廣信股份3,000噸/年吡唑醚菌酯項目、廣信股份1,200噸/年噁唑菌酮項目、東至廣信1.5萬噸/年鄰苯二胺清潔化生產技改項目、東至香隅化工園北區24MW熱電聯產項目、東至廣信碼頭工程項目及廣信股份研發中心項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均圍繞廣信股份的主營業務展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未來公司整體戰略發展方向,市場前景廣闊,項目建成后將進一步強化公司的技術優勢,提高市場占有率,有助于公司市場地位、品牌價值的提升,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廣信股份本次發行的專項法律顧問,為其順利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項目主辦律師為方杰律師、陳楓律師、劉中貴律師、鄧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