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湖北濟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濟川藥業,股票代碼600566)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關于核準湖北濟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1755號)。
湖北濟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藥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堅持“大品種戰略”,核心產品蒲地藍消炎口服液、雷貝拉唑鈉腸溶膠囊以及小兒豉翹清熱顆粒持續保持快速增長以及市場領先規模優勢。根據工信部發布的2015年度中國醫藥工業百強企業榜單,濟川藥業排名第43位。濟川藥業在多個產品領域擁有較高的品牌聲譽,且持續加強市場營銷網絡的廣度和深度,不斷做深做細產品的學術推廣與企業品牌,其營銷辦事機構覆蓋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擁有超2,000人的營銷團隊。此外,濟川藥業一貫秉承“品質至上”的全面質量管理理念,實施生產管理“零差錯”和產品質量“零缺陷”精細化工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擁有國內外先進的檢測設備和一支高素質的技術管理隊伍。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濟川藥業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專項法律顧問,為其順利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質的法律服務,項目經辦人員包括姚毅律師、鄯穎律師、張培培律師及律師助理常睿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