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淄博民通熱力有限公司供熱收費收益權資產證券化項目,已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對民通熱力一期資產支持計劃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7】769號),并于2018年1月12日成功發行。本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9.50億元。
本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原始權益人為淄博民通熱力有限公司,其為國有企業,系淄博市臨淄區主要的供熱企業,該企業成立于1994年5月,主要經營范圍為淄博市臨淄區集中供熱。
本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成功發行幫助淄博民通熱力有限公司利用資產證券化方式變現預期供熱收費收益,通過資產證券化完善了融資模式,優化了負債結構,對于國有企業借助資本市場盤活資產、發展壯大具有重要的意義。
國浩濟南辦公室受聘擔任本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法律顧問,為其設立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本項目組成員包括江魯、門志濤及謝庭樹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