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長興汽運收費收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于2018年4月25日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證函[2018]426號》,順利通過審核。本專項計劃的原始權益人為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本次擬發行總金額為人民幣3.43億元。本次專項計劃管理人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授予專項計劃項下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AA+的信用等級。
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系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主營縣內、縣際、市際及省際公交客車等客運服務,業務主要涉及城市公共交通客運行業,為長興及周邊省市地區提供公共交通服務。
本項目將有助于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通過資產證券化完善了融資模式,優化了資產負債結構,對于企業借助資產證券化盤活資產、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
國浩天津辦公室受聘擔任本資產證券化項目律師,為本次資產支持計劃的設立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本項目組成員包括合伙人韋祎、屈強,業務律師徐楊、魏博及律師助理侯宇、許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