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浩福州獲聘為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期為2018年至2019年。
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4日掛牌成立,同時加掛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按照《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整合了福建省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內資)的監管職責,省商務廳的融資租賃公司(外資)、商業保理公司的監管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推進全省企業上市和再融資職責等。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地方金融監管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福建省有關金融協調服務、地方金融監管、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以及承擔省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日常工作等。
國浩福州自2016年起受聘為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常年法律顧問。除接受日常法律咨詢外,國浩律師協助地方立法,重點參與制定《福建省交易場所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稿)》《福建省互聯網金融登記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等,并為福建省各類交易場所整治、互聯網金融清理整頓等地方重大金融監管活動提供了有力的專業支持。該項目的承辦律師包括國浩福州管理合伙人、主任許明,合伙人郭里錚,律師楊詩嬋和賴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