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銀行”,股票代碼:601166)非公開發行境內優先股項目。
興業銀行成立于1988年8月,總行設在福建省福州市,是經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也是中國首家赤道銀行,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目前已發展成為治理完善、特色鮮明、實力雄厚、服務優良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并成功躋身全球銀行前30強。
興業銀行本次擬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總數不超過3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00億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補充公司一級資本。本次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用于補充資本后,將進一步夯實公司資本實力,有助于支持公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對公司可持續發展和提高盈利水平有積極作用。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興業銀行本次非公開發行境內優先股的發行人律師,為本次非公開發行境內優先股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孫立、張培培及徐宇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