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律評杯”2017年度十大生態環境案例公布,國浩貴陽辦公室律師承辦的貴陽公眾環境教育中心訴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政府和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全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磋商案同時入選。
貴陽公眾環境教育中心訴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政府和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環境行政公益訴訟一案,對NGO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及以政府環境質量責任作為訴訟對象進行了有益探索,創新人民調解在環境行政公益訴訟中的應用,為環境行政公益訴訟的解決方式探索了新的途徑,減輕了行政機關擔心敗訴的心理壓力。同時,在訴訟過程中行政機關主動治理環境,保障了環境公益訴訟根本目的的實現,可謂政策推動型環境公益訴訟向環境治理型環境公益訴訟轉變的典型案例,是司法案件與“雙河長”制相結合的典范。
全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磋商案中,貴州省環境保護廳代表貴州省人民政府,與責任人貴陽開磷化肥有限公司和息烽誠誠勞務有限公司就生態修復方式、損害賠償等問題,委托貴州省律師協會作為第三方進行磋商,省律協指派國浩貴陽辦4名律師具體承辦,經磋商達成協議,并進行司法確認。該案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中辦發[2015]57號)發布后全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磋商程序等進行了有益探索,為2018年1月1日在全國全面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積累了經驗。
同時入選“中律評杯”2017年度十大生態環境案例的還有天津5漁民訴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污染損害賠償,常州環境公益訴訟天價公益訴訟費案,我國首例保護古樹名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騰格里8企業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用棉紗堵空氣采樣口進行數據造假西安7名環保工作人員被訴案,保護綠孔雀訴請停建戛灑江水電站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校園毒跑道環境公益訴訟案、浙江特大販賣穿山甲等野生動物案等。
國浩貴陽辦公室長期專注于生態環境保護,組建了生態環保律師團隊,主要包括白敏、陳小平、鄭世紅、李德學、王海蓉、涂丹、趙雪、湯津、譚琪等律師。在擔任政府生態保護部門及企業法律顧問的同時,國浩貴陽辦公室更致力于環境保護公益活動,截止目前,共承辦了環境公益訴訟案23件,獨立發起成立了2個生態環保調解委員會,接受法院委托調解成功生態環境案2件,主持磋商成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1件,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5部,并且擔任了民間河長,多年來免費擔任貴陽公眾環境教育中心法律顧問等等。
“中律評杯”2017年度法律案例評選活動由律媒百人會發起,多家專業機構承辦。本次評選在廣泛收集案例的基礎上,遴選出典型案例在網絡平臺進行網絡評選,并根據網絡評選的結果,結合專家投票意見,最終根據案件的影響性、復雜性、辯護難度和社會意義,確定2017年度十大環境訴訟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