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日,福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員大會在福州隆重舉行。福州市律師協會會長,國浩福州管理合伙人、主任許明律師主持大會。
大會表決通過了《協會章程》《協會會費收取標準和使用管理辦法》和《協會破產基金管理和使用辦法》等一系列協會運作的規章制度。福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由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擔任業務主管單位,福州市司法局協助管理,是全省第三家破產管理人協會。協會的成立將有效搭建起管理人、破產企業、法院部門溝通合作、交流互動的橋梁,對推動福州市企業破產和清算工作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和監事會、會長、監事長、副會長、副監事長。其中國浩福州合伙人檀木林律師當選為協會副會長,分管該協會的業務與指導工作。國浩福州合伙人吳海鵬、毛乃詮、陳炳庚、王進章、黃奕新、黃曉東、魏來律師加入協會個人會員。
檀木林律師系福建省律師協會破產重組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福州市律師協會破產重組與并購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一級律師,2001年分別擔任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福州電工合金廠、福州橡膠廠破產清算組成員、副組長;2004年擔任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福州第一塑料總廠破產清算組長;2007年入選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批個人管理人,是最早承辦破產案件的律師之一。此后,檀木林律師先后承辦十多件破產案件,實踐經驗豐富,理論功底扎實,協調能力強,是一位名符其實的資深破產管理人。他表示,希望通過這個平臺加強信息溝通、開展業務培訓,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監督、提高管理人執業水平,同時希望與大家加強合作,深耕破產業務,為供給側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做出貢獻。
